(一)、即“凡例”
(二)、常用作书名,指对某一学科的一般介绍,相当于“概论”。
(一)、揭示全书的要旨或体例。
晋 杜预 《春秋经传集解序》:“其发凡以言例,皆经国之常制, 周公 之垂法,史书之旧章。” 明 宋濂 《吕氏采史目录序》:“於是礼部尚书 崔亮 主事, 黄肃 与 濂 等发凡举例。” 清 叶廷琯 《吹网录·思辨录辑要有旧本》:“目録前有发凡,每类目前復有小序。”
(二)、用作书名,指对某一学科的一般介绍,相当于“概论”。如 陈望道 《修辞学发凡》。
(三)、犹言领悟要旨。
清 朱彝尊 《戏效香奁体二十六韵》:“点笔能成阵,听诗便发凡。”
发凡,指揭示全书或某一学科的要旨。语出晋·杜预《春秋经传集解序》:“其发凡以言例,皆经国之常制,周公之垂法,史书之旧章。”
发凡造句1、作者在绪论中发凡起例,要言不烦。
2、著书立说,发凡起例,必须周密考虑,不可草率。
3、是书认定周易为叙古史书,乾坤两卦为序论,发凡起例,标定“元亨利贞”。
4、发凡起例,示文质相因之教;筚路蓝缕,习中西兼蓄之学。
5www.zxzidian.com、从发凡起例这个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