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部 fǎ bù

词语解释

(一)、唐时皇宫梨园训练和演奏法曲的部门。后借指教坊或法曲。
(二)、清代掌司法的官署。

详细解释

(一)、 唐 时皇宫梨园训练和演奏法曲的部门。后借指教坊或法曲。

《新唐书·礼乐志十二》:“梨园法部,更置小部音声三十餘人。” 宋 苏轼 《集英殿秋宴教坊词·教坊致语》:“臣等幸覯昌辰,叨尘法部,採謡言於《击壤》,助矇瞍之陈《诗》,仰奉威颜,敢进口号。” 清 余怀 《板桥杂记·雅游》:“教坊梨园,单传法部,乃威武南巡所遗也。”

(二)、 清 代掌司法的官署。

《清史稿·职官志六》:“法部,司法大臣、副大臣各一人……大臣掌主法职,监督大理院及京外审判检察,以维法治。”

词语分字解释


  • (fǎ)

    基本字义

    fǎ(ㄈㄚˇ)

    ⒈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法办。法典。法官。法规。法律。法令。法定。法场。法理。法纪。法盲。法人(“自然人”的对称。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法制。法治。犯法。守法。合法。宪法(国家的根本大法)。政法。奉公守法。逍遥法外。

    ⒉  处理事物的手段:办法。设法。手法。写法。

    ⒊  仿效:效法。

    ⒋  标准,规范,可仿效的:法式。法帖。

    ⒌  佛家的道理:佛法。法号。法轮。法像。法门。

    ⒍  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法师。法器。法事。

    ⒎  指“法国”:法文。法式大菜。

    ⒏  姓。

    汉英互译

    divisor、follow、law、standard

    造字法

    会意:从氵、从去

    English

    law, rule, regulation, statute; France, French


  • (bù)

    基本字义

    bù(ㄅㄨˋ)

    ⒈  全体中的一份:部分(“分”读轻声)。外部。腹部。局部。全部。部件。部位(位置)。

    ⒉  机关企业按业务范围分设的单位:外交部。编辑部。部队(军队)。

    ⒊  具有统属关系:所部五十人。部下。部将。部属。部首。部落(luò)。

    ⒋  安置安排:部署。

    ⒌  量词:一部小说。三部汽车。

    汉英互译

    part、board、ministry、office

    造字法

    形声:右形左声

    English

    part, division, se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