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纪小于少年的幼孩儿童相见不相识。——唐· 贺知章《回乡偶书》
(一)、古代凡年龄大于婴儿而尚未成年的人都叫儿童,现代只指年纪小于少年的幼孩。
《列子·仲尼》:“闻儿童謡曰:‘立我蒸民,莫匪尔极。’” 唐 杜甫 《羌村》诗之三:“兵革既未息,儿童尽东征。” 清 金人瑞 《下车行》:“儿童合掌妇女拜,三年有成我能謳。” 巴金 《探索集·访问广岛》:“我看见许多健康活泼的 广岛 儿童,在他们周围开放着美丽的鲜花。”
中国政府于1992年批准了《儿童权利公约》,并与各人民团体、国际组织、新闻媒体以及个人共同努力,把本公约规定的义务从单纯意向角度上的宣言转变成为改善所有中国儿童的生活的具体行动方案。《儿童权利公约》于1992年4月1日开始在我国正式生效。国际《儿童权利公约》界定的儿童系指18岁以下的任何人,《儿童权利公约》由联合国1989年11月20日大会通过。是有史以来最为广泛认可的国际公约。
children
儿(ér)
儿(兒)
⒈ 小孩子:婴儿。儿戏。
⒉ 年轻的人(多指青年男子):男儿。儿女情。
⒊ 儿子,男孩子:儿子。生儿育女。
⒋ 父母对儿女的统称,儿女对父母的自称。
⒌ 助詞:①多用作名词后缀。②用于形容词后。
son、child、children
女
象形
son, child; KangXi radical 10
童(tóng)
童
⒈ 小孩子:儿童。童工。童谣。童话。童心。童趣。童真。
⒉ 旧时未成年的仆人:书童儿。
⒊ 没有结婚的:童男。童女。童贞。
⒋ 未长成的:童牛(没长角的小牛)。
⒌ 秃:童山。头童(喻人秃顶,如“童童齿豁”)。
⒍ 古同“瞳”,瞳孔。
⒎ 姓。
child、virgin
形声:从立、重声
child, boy, servant boy; virg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