罢免。
(一)、罢免。
《管子·明法解》:“处官不胜其任者废免。”《史记·平準书》:“法既益严,吏多废免。” 郭沫若 《奴隶制时代·由<虎符>说到悲剧精神》:“他又把 信陵君 废免了。”
废免,读音fèi miǎn,是一个汉语词汇,释义为罢免,出自《管子·明法解》。
废(fèi)
废(廢)
⒈ 停止,不再使用:废弛(应该施行而不施行)。废除。废黜(罢免,革除)。废帝(被废黜的皇帝)。废弃。废止。废置。因噎废食。
⒉ 没有用的,失去效用的:废话。废品。废墟(受到破坏之后变成荒芜的地方)。
⒊ 没有用的东西:修旧利废。利用“三废”(“三废”,废气、废水、废渣)。
⒋ 荒芜,衰败:田园荒废。几经兴废。
⒌ 重伤或杀死某人:废了他。
depose、disthrone
兴
形声:从广、发声
abrogate, terminate, discard
免(miǎn)
免
⒈ 去掉,除掉:免除。免税。免费。免官。免检。罢免。豁免。
⒉ 不被某种事物所涉及:避免。免疫。免不了。在所难免。
⒊ 不可,不要:闲人免进。
⒋ 古同“勉”,勉励。
⒌ 古同“娩”,分娩。
avoid、dismiss、escape、exempt、not allowed
任
会意
spare; excuse from; eva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