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一般,特殊。宋 陈襄《州县提纲·禁扰役人》:“争役之讼,多起於县家非泛科需。”《宋史·食货志上六》:“若夫品官之田,则有限制:死亡,子孙减半;荫尽,差役同编户。封赠官子孙差役,亦同编户。凡非泛及七色补官,不在限田免役之数。”《续资治通鉴·宋孝宗乾道三年》:“自后宫禁内人并百官、将校、军兵、诸司人,每月初五日,国用房开具前月支过以上五项请给数目,并非泛支用,造册进呈。”
(一)、非一般,特殊。
宋 陈襄 《州县提纲·禁扰役人》:“争役之讼,多起於县家非泛科需。”《宋史·食货志上六》:“若夫品官之田,则有限制:死亡,子孙减半;荫尽,差役同编户。封赠官子孙差役,亦同编户。凡非泛及七色补官,不在限田免役之数。”《续资治通鉴·宋孝宗乾道三年》:“自后宫禁内人并百官、将校、军兵、诸司人,每月初五日,国用房开具前月支过以上五项请给数目,并非泛支用,造册进呈。”
拼音:fēi fàn注音:ㄈㄟ ㄈㄢˋ非一般,特殊。 宋 陈襄 《州县提纲·禁扰役人》:“争役之讼,多起於县家非泛科需。”《宋史·食货志上六》:“若夫品官之田,则有限制:死亡,子孙减半;荫尽,差役同编户。封赠官子孙差役,亦同编户。凡非泛及七色补官,不在限田免役之数。”《续资治通鉴·宋孝宗乾道三年》:“自后宫禁内人并百官、将校、军兵、诸司人,每月初五日,国用房开具前月支过以上五项请给数目,并非泛支用,造册进呈。”
非(fēi)
非
⒈ 不,不是:非凡。非法。非分(
)。非礼。非但。非同小可。啼笑皆非。⒉ 不对,过失:痛改前非。文过饰非。习非成是(对于某些错的事情习惯了,反认为是对的)。
⒊ 与“不”呼应,表示必须(有时后面没有“不”字):我非看这本书。
⒋ 责怪,反对:非难(
)。非议。无可厚非。⒌ 指“阿非利加洲”(位于东半球的西南部。简称“非洲”):东非。西非。
blame、evildoing、have to、non-、not、wrong
是
象形
泛(fàn)
泛
⒈ 漂浮:泛舟。
⒉ 透出:脸上泛出了红晕。
⒊ 浮浅,不切实:浮泛。空泛。泛泛之交(友谊不深)。泛泛而谈。
⒋ 一般地:泛论。泛指。泛称。广泛。泛览。泛读。
⒌ 水向四处漫流:泛溢。
extensive、float、flood
形声:从氵、乏声
to drift, float; careless, reckl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