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房屋田地彻底出卖,载明永不回赎或再行找补的契约。
(一)、将房屋田地彻底出卖,载明永不回赎或再行找补的契约。
宋 洪迈 《夷坚乙志·张九罔人田》:“ 广都 人 张九 ,典同姓人田宅。未几,其人欲加质。嘱官侩作断骨契以罔之。”
拼音:duàn gǔ qì注音:ㄉㄨㄢˋ ㄍㄨˇ ㄑㄧˋ解释:将房屋田地彻底出卖,载明永不回赎或再行找补的契约。出处:宋 洪迈 《夷坚乙志·张九罔人田》:“ 广都 人 张九 ,典同姓人田宅。未几,其人欲加质。嘱官侩作断骨契以罔之。”
断(duàn)
骨(gǔ gū)
契(qì qiè xi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