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某种方式比赛,负者罚酒。有时亦指比赛酒量。唐 白居易《刘十九同宿》诗:“唯共 嵩阳 刘处士,围棋赌酒到天明。”《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三三回:“豁拳太伤气,我们何妨赌酒对吃呢。”郁达夫《八月初三夜发东京口占别张杨二子》:“四壁旗亭争赌酒,六街灯火远随车。”
(一)、以某种方式比赛,负者罚酒。有时亦指比赛酒量。
唐 白居易 《刘十九同宿》诗:“唯共 嵩阳 刘处士 ,围棋赌酒到天明。”《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三三回:“豁拳太伤气,我们何妨赌酒对吃呢。” 郁达夫 《八月初三夜发东京口占别张杨二子》:“四壁旗亭争赌酒,六街灯火远随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