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古时的一种历算方法。《北史·儒林传上·李业兴》:“业兴 乃造《九宫行棊历》,以五百为章、四千四十为蔀,九百八十七为斗分,还以己未为元,始终相维,不復移转,与今历法术不同。”宋 沉括《梦溪笔谈·象数一》:“歷法步岁之法,以冬至斗建所抵,至明年冬至,所得辰刻表秒,谓之斗分。”
(二)、亦作“鬭分”。见“斗分子”。
(一)、古时的一种历算方法。
《北史·儒林传上·李业兴》:“ 业兴 乃造《九宫行棊历》,以五百为章、四千四十为蔀,九百八十七为斗分,还以己未为元,始终相维,不復移转,与今历法术不同。” 宋 沉括 《梦溪笔谈·象数一》:“歷法步岁之法,以冬至斗建所抵,至明年冬至,所得辰刻表秒,谓之斗分。”
(二)、亦作“鬭分”。见“ 斗分子 ”。
斗(dǒu dòu)
斗
⒈ 中国市制容量单位(十升为一斗,十斗为一石):斗酒只鸡(经常用作招待客人的简单酒食,家常便饭)。
⒉ 量粮食的器具:斗筲之人(形容人器量狭小,见识短浅)。
⒊ 形容小东西的大:斗胆。
⒋ 形容大东西的小:斗室。
⒌ 像斗的东西:斗车。斗笠。斗篷。熨斗。
⒍ 星名,二十八宿之一,亦泛指星:南斗。气冲斗牛(怒气冲天)。
⒎ 特指“北斗星”:斗折蛇行。
⒏ 古同“陡”,高耸的样子。
⒐ 〔斗拱〕(枓栱)拱是建筑上弧形承重结构,斗是垫拱的方木块,合称斗拱。
⒑ 古同“陡”,突然。
斗(鬥)
⒈ 对打:斗殴。战斗。
⒉ 比赛胜负,争胜:斗力。斗劲。斗智。斗志昂扬。
⒊ 使动物之间互争高下:斗牛。斗蟋蟀。
⒋ 拼合,对准,凑近:斗眼。
⒌ 古同“逗”,逗引。
contest with、denounce、fight
象形
Chinese peck; liquid measure
分(fēn fèn)
分
⒈ 区划开:分开。划分。分野(划分的范围)。分界。分明。条分缕析。分解。
⒉ 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分发。分忧。分心劳神。
⒊ 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分会。分行(
)。⒋ 散,离:分裂。分离。分别。分崩离析。分门别类。
⒌ 辨别:区分。分析。
⒍ 区划而成的部分:二分之一。
⒎ 一半:人生百年,昼夜各分。春分。秋分。
分
⒈ 名位、职责、权利的限度:分所当然。身分。分内。恰如其分。安分守己。
⒉ 构成事物的不同的物质或因素:成分。天分(天资)。情分(情谊)。
⒊ 料想:“自分已死久矣”。
⒋ 同“份”,属于一定的阶层、集团或具有某种特征的人:知识分子。
cent、centavo、centimo、chon、dispart、marking、minute、rappen
合、总
会意:从八、从刀
divide; small unit of time e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