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案拟罪,作出判决。
(一)、定案拟罪,作出判决。
清 黄六鸿 《福惠全书·刑名·人命上》:“按律例定拟,连人解审。” 清 江藩 《汉学师承记·王兰皋先生》:“又命讯 湖南 永明县 贿买武童及 长沙 勒买常平仓穀二案,分别定拟奏闻,奉旨允行。” 清 昭槤 《啸亭杂录·内务府定制》:“凡审讞内府所属人犯,罪在杖一百以下者,本司依律议结,杖以上者,皆移送刑部定拟。”
定(dìng)
定
⒈ 不动的,不变的:定额。定价。定律。定论。定期。定型。定义。定都(
)。定稿。定数( )(a.规定数额;b.指天命;c.规定的数额)。断定。规定。鉴定。⒉ 使不变动:定案。定罪。决定。确定。
⒊ 平安,平靖(多指局势):大局已定。
⒋ 镇静,安稳(多指情绪):心神不定。
⒌ 确凿,必然的:必定。镇定。
⒍ 预先约妥:定计。定情。定货。定做。
⒎ 姓。
book、order、decide、fix、stable、surely、calm
订
会意:从宀、从正
decide, settle, fix
拟(nǐ)
拟(擬)
⒈ 打算:拟去信联系。拟议。
⒉ 初步设计编制或起草:拟定(a.起草制定;b.揣测断定)。拟订。草拟。
⒊ 仿照:拟古之作。拟人(修辞方式,把事物人格化)。
draft、draw up、imitate、plan
形声:从扌、以声
draft; intend, plan, prop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