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财产作抵押借钱。
(一)、旧指一方把土地或房屋等押给另一方使用,换取一笔钱,不付利息,议定年限,到期还款,收回原物。
毛泽东 《论政策》:“不要因减息而使农民借不到债,不要因清算老账而无偿收回典借的土地。”
典借,就是以钱借物,这是跟“当(dàng读音)借”不同的第一点。当借就是以物借钱。第二点,典借的物必须能使用,发挥效应经济价值;而当借的物品不能使用(至少不必使用),只起到抵押和质押的作用。《现代汉语小词典》(1980年6月第一版)说:“旧指一方把土地或房屋等押给另一方使用,换取一笔钱,不付利息,议定年限,到期还款,收回原物:~借 ▏~当(dàng) ▏~押”。(小词典——见图册)“典借”位置与比重。典借,在融资、融物尤其融物中,占着半壁江山,是尚待开发的处女之地。现在的典当,大都是押物借钱,还没有几个拿钱换物的。这样的结果,闲置的物派不上用场;货币资金也滞留在企业和国家流通循环系统之外,与民不利,也有损于国家。因此,典借,它既关系到需求侧,也关系到供给侧!
mortgage; pawn
典(diǎn)
典
⒈ 可以作为标准的书籍:典籍。字典。词典。经典。引经据典。
⒉ 标准,法则:典章。典制。典故(a.典制和掌故;b.诗文里引用的古书中的故事或词句)。典范。典雅。典礼。典型。
⒊ 指典礼:盛典。大典。
⒋ 主持,主管:典试(主持科举考试之事)。典狱。
⒌ 活买活卖,到期可以赎:典卖。典押。典契。
⒍ 姓。
allusion、ceremony、law、standard
会意:从曲、从八
law, canon; documentation; classic, scripture
借(jiè)
借
⒈ 暂时使用别人的财物等:借用。借阅。借账。借据。借条。
⒉ 暂时把财物等给别人使用:借钱给人。
⒊ 假托:借口。借端。借故。借代。借景。借喻。借题发挥。
⒋ 依靠:凭借。借势。
borrow、debit、lend
还
会意:从亻、从昔
borrow; lend; make pretext o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