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典田”。
(一)、见“ 典田 ”。
旧时农户因借贷关系而典质的田地。亦称“典田”。典价一般低于卖价。典得的一方因此获得使用权,并可转典。在典期届满,如典者无力回赎,即成绝卖。地主、富农常以此兼并土地。田底、田面可以分别典质。
典(diǎn)
地(dì 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