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刑具。亦指刑罚中刑用刀锯。——《汉书·刑法志》
(一)、刀和锯。古代刑具。亦代指刑罚。
《国语·鲁语上》:“中刑用刀锯。” 韦昭 注:“割劓用刀,断截用锯。”《史记·范雎蔡泽列传》:“设刀锯以禁奸邪,信赏罚以致治。” 宋 苏轼 《拟进士对御试策》:“古者刀锯在前,鼎鑊在后,而士犹犯之。” 清 吴兰修 《黄竹子传》:“坐视骨肉狼藉,刀锯之下,有心者当为分痛,况僕乎?”
(二)、刀和锯。特指施宫刑之用具。借指施宫刑。
《旧唐书·文苑传下·刘蕡》:“远刀锯之贱,亲骨鯁之直,辅相得以专其任,庶职得以守其官。” 宋 秦观 《李训论》:“向使 文宗 有知人之明,委任二臣,俾之图画,则刀锯之残岂难制哉!”参见“ 刀锯之餘 ”。
(三)、泛指木工工具。
唐 韩愈 《题木居士》诗之二:“朽蠹不胜刀锯力,匠人虽巧欲何如!”
刀锯(dāojù)汉语词语,主指木工工具。
ancient implements of punishment; the sword and the s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