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 dài bǔ
人民法院、人民 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间内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并予以羁押的强制措施。逮捕应同时具备三个条件:(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3)采取取保 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一)、捕捉;捉拿。《史记·绛侯周勃世家》:“其后人有上书告 勃 欲反,下廷尉,廷尉下其事 长安 ,逮捕 勃 治之。”《汉书·萧望之传》:“ 望之 大臣……不奉法自修,踞慢不逊攘,受所监臧二百五十以上,请逮捕繫治。”(二)、今法律上称限制人犯人身自由并予以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周而复 《上海的早晨》第一部七:“ 上海 解放以后,伪工会理事长逃到 川沙 ,给 上海市 公安局逮捕回来法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