袒护或掩护(坏人、坏事):互相包庇。包庇贪污犯。,
(一)、袒护;掩护。多用于坏人坏事。 清 昭槤 《啸亭杂录·明世宗用人》:“﹝ 世宗 ﹞恶 杨升庵 终身, 介溪 不能包庇。” 清 黄爵滋 《敬陈六事疏》:“即大吏或有闻见,时派稽查,率皆移东补西,或一人领充数名,或暂雇贸易之人支应塞责,彼此包庇,狡獪百出,虽大吏亦无可如何。” 老舍 《四世同堂》七:“这次,就更不同了;来的是 日本 人,还有不包庇坏蛋 琉璃球儿 的?”
包庇造句
1 我们决不要包庇坏人。
2 不包庇那些学习好的同学,也决不鄙视那些学习差的同学。
3 有关部门包庇犯罪,以致养虎为患。
4 哼,妈妈每次都包庇妹妹,不公平。
5 个别家长对孩子的缺点、错误总是想方设法进行包庇。
6 好好,我包庇坏人,我别有用心!李乡长,您可是了解我的呀,我马之悦这么多年,对党可是忠心耿耿啊!
7 人民法庭,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