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赋在同一篇章中重复应用意义有别而字面相同的语词,称“傍犯”。
(一)、诗赋在同一篇章中重复应用意义有别而字面相同的语词,称“傍犯”。
宋 沉括 《梦溪笔谈·艺文二》:“如 徐陵 云:‘陪游 馺娑 ,骋纤腰於结风;长乐 鸳鸯 ,奏新声於度曲。’又云:‘厌 长乐 之疏钟,劳中宫之缓箭。’虽两‘长乐’,意义不同,不为重复,此类为‘傍犯’。” 明 杨慎 《丹铅总录·史籍·文有傍犯》:“又 刘禹锡 律诗,前联云:‘雪里高山头早白。’后联云:‘於公必有高门庆。’自注:‘高山本高;高门使之高也。’亦傍犯之例。”
【词语】:傍犯【注音】:bàng fàn【释义】:诗赋在同一篇章中重复应用意义有别而字面相同的语词,称"傍犯"。
傍(bàng)
傍
⒈ 靠:依山傍水。
⒉ 临近:傍晚。傍黑。傍亮。
be close to、draw near
形声:从亻、旁声
by side of, beside, near, close
犯(fàn)
犯
⒈ 抵触,违反:犯规。犯法。犯罪。犯颜(旧时指冒犯君王或尊长的威严)。犯讳。
⒉ 违反法律的人,有罪的人:犯人。罪犯。
⒊ 侵害,进攻:侵犯。秋毫无犯。
⒋ 触发,发作:犯病。犯愁。犯疑。
⒌ 做错事情:犯错误。
commission、infract、perpetrate
形声:左形右声
commit crime, violate; crimi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