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初年称一县的长官。
(一)、官名。辛亥革命后废府、州,仅设县,置县知事一人,为一县的行政长官。后改称县长。
沈从文 《从文自传·一个老战兵》:“在我那地方,学识方面使我敬重的是我一个姨父,是个进士,辛亥后民选县知事。”
县知事,官名。负责一县的行政官员职务。清以前称知县,辛亥革命后废府、州,仅设县,置县知事为一县行政长官,国民党执政后易名为县长。伪维新政府成立后,为否定南京国民政府的“法统”,复称知事。汪伪政府建立后,由于其打着“国民政府”的旗帜,遂又改称为县长。
县(xiàn xuán)
县(縣)
⒈ 行政区划单位,旧时属于州、府、道,现由直辖市、地级市、自治州等领导。
⒉ 姓
县(縣)
⒈ 古同“悬”。
county
原为会意:像悬挂的样子
county, district, subdivision
知(zhī zhì)
知
⒈ 晓得,明了:知道。知名(著名)。知觉(有感觉而知道)。良知。知人善任。温故知新。知难而进。知情达理。
⒉ 使知道:通知。知照。
⒊ 学识,学问:知识,求知。无知。
⒋ 主管:知县(旧时的县长)。知府。知州。知宾(指主管招待宾客的人。亦称“知客”)。
⒌ 彼此了解:相知。知音。知近。
⒍ 彼此了解、交好的人:故知(老朋友)。
知
⒈ 古同“智”,智慧。
be aware of、be in charge of、inform、know、notify、realize
会意:从口、从矢
know, perceive, comprehend
事(shì)
事
⒈ 自然界和社会中的现象和活动:事情。事件。事业。
⒉ 变故:事故(出于某种原因而发生的不幸事情,如工作中的死伤等)。事端。
⒊ 职业:谋事(指找职业)。
⒋ 关系和责任:你走吧,没你的事了。
⒌ 办法:光着急也不是事儿,还得另找出路。
⒍ 做,治:不事生产。无所事事。
⒎ 服侍:事父母。
accident、affair、be engaged in、business、job、matter、work、case、thing
形声:从史、之省声
affair, matter, business; to serve; accident, incid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