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去官职。
(一)、革去官职。
宋 俞文豹 《吹剑四录》:“朝论汹汹,争以 晦翁 为奇货。 胡紘 草疏欲上而迁去,按察官 沉继祖 上之, 晦菴 褫职。” 清 昭槤 《啸亭杂录·恒侍卫》:“有旨责其沽名,褫职,仍命从父行, 纯皇帝 殊惻然也。” 阿英 《袁中郎做官》:“职宁抱头逃遁,为褫职之废民,不愿悴死他乡。”
蔡东藩 《清史演义》第二回:“是时明总兵李成梁,已由明廷谴责,说他无端启衅,褫职回籍。”
褫(chǐ)
褫
⒈ 剥夺:褫夺(依法剥夺)。褫革(革除,剥夺)。褫职(革职)。褫魄(使人失魂落魄)。
⒉ 脱去,解下:解佩而褫绅。
会意
strip, tear off, undress
职(zhí)
职(職)
⒈ 职务,分(
)内应做的事:职业。职务。职守。职权。天职。尽职。⒉ 职位,执行事务所处的一定地位:职工。职位。职员。职称。以身殉职。
⒊ 旧时公文用语,下属对上司的自称:卑职。职当奉命。
⒋ 掌管:职掌。
⒌ 由于:职此而已。
duty、job、office、post
形声:从耳、只声
duty, profession; office, 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