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 bān bù

公布,发布(法令、条例等)。,
(一)、亦作“ 颁佈 ”。谓公布、颁发法令、条例等。 宋 曾巩 《谢元丰三年历日表》:“窃以修人事者,必以正时;明天道者,在於治历。爰从颁布,俾一奉承。”《水浒传》第七一回:“ 宋江 当日大设筵席,亲捧兵符印信,颁布号令。” 郭沫若 《洪波曲》第七章五:“《组织条例》是四月十二日颁佈的,到了六月二十一日又经过修改。” 丁玲 《太阳照在桑干河上·写在前边》:“刚想写分土地第二部分,《中国土地法大纲》颁布了,便参加了土地会议。”(二)、见“ 颁布 ”。

词语分字解释


  • (bān)

    基本字义

    颁(頒)bān(ㄅㄢ)

    ⒈  发下:颁发。颁布。颁赏。颁示。颁行。

    ⒉  古同“班”、“斑”,头发花白。

    汉英互译

    issue、promulgate

    造字法

    形声:从页、分声

    English

    confer, bestow; publish, promulgate


  • (bù)

    基本字义

    bù(ㄅㄨˋ)

    ⒈  棉、麻及棉型化学短纤维经纺纱后的织成物:布匹。布帛。布衣。

    ⒉  古代的一种钱币。

    ⒊  宣告,对众陈述:宣布。发布。布告。开诚布公(推诚相见,坦白无私)。

    ⒋  分散到各处:散布。遍布。星罗棋布。

    ⒌  流传,散播:布道。布施。

    ⒍  做出安排:布置。布景。布局。

    ⒎  姓。

    汉英互译

    cloth、fabric

    造字法

    形声

    English

    cotton cloth, textiles, lin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