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为加强军事力量,在京师和各地设立卫所。卫是卫指挥使司的简称,所指千户所和百户所。5 600人为一卫,1 120人为一千户所,112人为一百户所,由指挥使、千户、百户分别统率。明初洪武年间内外卫所达300多个,全国军队达180万人。
(一)、明 以武功定天下,革 元 旧制,自京师达于郡县,皆立卫所。数府划为一个防区设卫,下设千户所和百户所。各卫所分属于各省的都指挥使(都司),统由中央的五军都督府分别管辖。
清 初亦沿袭。《初刻拍案惊奇》卷二:“那 姚乙 定了卫所,发去充军。”《清史稿·世祖纪二》:“六月丁未,裁併 直隶 诸卫所。”参阅《明史·兵志一》。
卫(wèi)
卫(衛)
⒈ 保护,防护:保卫。捍卫。卫道(卫护占统治地位的思想体系,如“卫卫士”)。卫戍(警备,多用于首都)。卫冕。
⒉ 防护人员:警卫。后卫。
⒊ 古代称驴:“策双卫来迎”。
⒋ 中国明代驻兵的地点(后只用于地名):威海卫(在山东省)。
⒌ 中国周代诸侯国名。
⒍ 姓。
defend、guard、protect
会意
guard, protect, defend
所(suǒ)
所
⒈ 处,地方:住所。哨所。场所。处所。
⒉ 机关或其他办事的地方的名称:研究所。派出所。
⒊ 量词,指房屋:一所四合院。
⒋ 用在动词前,代表接受动作的事物:所部(所率领的部队)。所谓(a.所说的;b.某些人所说的,含不承认意)。无所谓(不关紧要,不关心)。所有。各尽所能。所向无敌。有所不为而后可以有为。
⒌ 用在动词前,与前面的“为”或“被”字相应,表示被动的意思:为人所敬。
⒍ 姓。
place、that、those
形声:右形左声
place, location; numerary adjun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