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察裁决。
(一)、按察裁决。
宋 龚鼎臣 《东原录》:“时 黄中 通判 滨州 ,亦有公累被劾,数翻异,朝廷遣御史 丁翊 往制勘。” 宋 王明清 《挥麈后录》卷七:“忽得密旨,令往 新州 制勘公事。”
制勘,拼音是zhì kān,是一个汉语词汇,释义为考察并裁决;巡查并断决。
制(zhì)
制(製)
⒈ 规定:因地制宜。制定。制式。制宪。
⒉ 限定,约束,管束:制止。制裁。专制。制约。抵制。节制。制动。制海权。
⒊ 法规,制度:民主集中制。公有制。
⒋ 依照规定的标准做的:制钱(中国明、清两代称本朝的铜钱)。制服。
⒌ 古代帝王的命令:制诰。
⒍ 古代父母死亡守丧;守制。
⒎ 造,作:制造。制做。制品。制图。制革。制版。如法炮(
)制。make、manufacture、restrict、system、work out
原为会意
system; establish; overpower
勘(kān)
勘
⒈ 校对,复看核定:勘核。勘正。勘误。校勘。
⒉ 实现调查,探测:勘测。勘探。勘查。
⒊ 审问囚犯:勘问。推勘。
collate、investigate、survey
investigate; compare; colla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