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刑罚。
(一)、滥用刑罚。
《左传·僖公二十三年》:“淫刑以逞,谁则无罪?”《后汉书·史弼传》:“若承望上司,诬陷良善,淫刑滥罚,以逞非理,则 平原 之人,户可为党。” 唐 陈子昂 《谏政理书》:“明讼恤狱,以息天下之淫刑。” 金 王若虚 《五经辨惑上》:“ 晋灵 之不君,淫刑而厚歛,愎諫而贼贤。”
(二)、重刑;酷刑。
汉 扬雄 《廷尉箴》:“昔在 蚩尤 ,爰作淫刑。” 宋 袁褧 《枫窗小牍》卷上:“身被淫刑,祸及朋友。” 清 侯方域 《拟思宗改元颁示百官廷臣谢表》:“悬鹅鶩之餘食,犬吠篱间;逞刀锯之淫刑,猿愁梯上。” 鲁迅 《书信集·致曹聚仁》:“别国的硬汉比 中国 多,也因为别国的淫刑不及 中国 的缘故。”
《葵花救赎》是2005年江苏文艺出版社出版的一本图书。
淫刑造句
1、 变故易常,乃为政之大忌;淫刑酷罚,非致安之弘规。
2、 凡昏制谬赋、淫刑滥役,外可详检前源,悉皆除荡。
3、 遭罹厄会,陨命淫刑,宗嗣殄绝,良用矜悼。
4、 宝卷昏狂,日月滋甚,虐遍宰www.zxzidian.com辅,暴加戚属,淫刑既逞,朝无孑遗。
5、 卖官鬻狱,乱政淫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