夺去魂魄。
(一)、夺去魂魄。
《文选·张衡<东京赋>》:“罔然若酲,朝罢夕倦,夺气褫魄之为者也。” 薛综 注:“惘然如神夺其精气,又若魂魄亡离其身。” 宋 叶适 《郑景元墓志铭》:“其论议愤发,笔宽墨餘,佞者褫魄,贵者夺色。” 清 屈复 《力士椎》诗:“ 祖龙 不死安可得,輼凉车已先褫魄。”
褫(chǐ)
褫chǐ(ㄔˇ)
⒈ 剥夺:褫夺(依法剥夺)。褫革(革除,剥夺)。褫职(革职)。褫魄(使人失魂落魄)。
⒉ 脱去,解下:解佩而褫绅。
会意
strip, tear off, undress
魄(pò)
魄pò(ㄆㄛˋ)
⒈ 指依附形体而存在的精神:魂魄。丢魂落魄。魂飞魄散。
⒉ 精神,精力:魄力。气魄。体魄。
⒊ 古同“霸”,月始生或将灭时的微光。
⒋ 古同“粕”,糟粕。
⒌ 古同“珀”,琥珀。
soul、spirit、vigor
形声:从鬼、白声
vigor; body; dark part of mo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