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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判

主判 zhǔ pàn

词语解释

唐 宋 时高级官员兼任较低职务之称。

详细解释

(一)、唐 宋 时高级官员兼任较低职务之称。

宋 曾巩 《福州奏乞在京主判闲慢曹局状》:“伏望圣慈悯惻,以臣老母见在京师,与臣一在京主判閒慢曹局差遣,或就移近京一便郡,庶便亲养。” 明 王鏊 《震泽长语·官制》:“ 宋 初承 五代 ,三省无专职,臺省寺监无定员,类以它官主判。”

词语分字解释


  • (zhǔ)

    基本字义

    zhǔ(ㄓㄨˇ)

    ⒈  权力或财物的所有者,家庭的首脑:主人。物主。失主(失掉财物的人)。当家作主。

    ⒉  旧时臣子称君王,下级称上级,仆人称家主:君主。主上。

    ⒊  对事物的意见或认为应当如何处理,决定:主张。主见。主意。主义。

    ⒋  对事物有决定权力:民主。自主。主持。主宰。主权(一个国家的独立自主的权力)。

    ⒌  最重要的,最基本的:主次。主要。主力。主将(jiàng)。

    ⒍  预示:早霞主雨。

    ⒎  旧时为死人立的牌位:木主。神主。

    ⒏  基督教、伊斯兰教对所信仰的神或本教创始人的称呼。

    ⒐  姓。

    汉英互译

    main、owner、host、advocate、direct、indicate

    相关字词

    从、仆、奴、次、客、宾

    造字法

    象形:像点燃的火把

    English

    master, chief owner; host; lord


  • (pàn)

    基本字义

    pàn(ㄆㄢˋ)

    ⒈  区别,分辨,断定:判明。判辨。判据。判读(利用已知的视觉信息符号来判断新获得的视觉信息的含义)。判断。

    ⒉  分开,截然不同:判然。判若两人。判若鸿沟。

    ⒊  评定:裁判。谈判。判卷子。

    ⒋  司法机关对案件的裁决:判词。判决。判案。

    ⒌  古代官名:通判。判官(中国唐、宋两代辅助地方长官处理公事的人员,传说中借指阎王手下管生死簿的官)。

    汉英互译

    decide、distinguish、judge、obviously、sentence

    造字法

    形声:从刂、半声

    English

    judge; discriminate; conclu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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