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语法形式的进一步概括归类,它是根据表达语法意义的同一性质的语法形式所概括出来的类别。
从语法形式中概括出来
语(yǔ yù)
语(語)
⒈ 话:语言。汉语。英语。语录。语汇。语重心长。
⒉ 指“谚语”或“古语”:语云:“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⒊ 代替语言的动作:手语。旗语。
⒋ 说:细语。低语。
语(語)
⒈ 告诉:不以语人。
Punjabi
形声:从讠、吾声
language, words; saying, expression
法(fǎ)
法
⒈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法办。法典。法官。法规。法律。法令。法定。法场。法理。法纪。法盲。法人(“自然人”的对称。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法制。法治。犯法。守法。合法。宪法(国家的根本大法)。政法。奉公守法。逍遥法外。
⒉ 处理事物的手段:办法。设法。手法。写法。
⒊ 仿效:效法。
⒋ 标准,规范,可仿效的:法式。法帖。
⒌ 佛家的道理:佛法。法号。法轮。法像。法门。
⒍ 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法师。法器。法事。
⒎ 指“法国”:法文。法式大菜。
⒏ 姓。
divisor、follow、law、standard
会意:从氵、从去
law, rule, regulation, statute; France, French
手(shǒu)
手
⒈ 人使用工具的上肢前端:手心。棘手(形容事情难办,像荆棘刺手)。着(
)手(开始做,动手)。手不释卷。⒉ 拿着:人手一册。
⒊ 亲自动手:手稿。手迹。手令。手书(a.笔迹;b.亲笔书信)。
⒋ 技能、本领:手法(技巧,方法)。手段。留一手。
⒌ 做某种事情或擅长某种技能的人:国手。扒手。生产能手。
⒍ 小巧易拿的:手枪。手册。
a bunch of fives、fist、hand、manus、mauley、pud
脚、足
象形:像手伸出五指
hand
段(duàn)
段
⒈ 事物、时间的一节:阶段。地段。片段。段落。
⒉ 工矿企业中的行政单位:工段。机务段。
⒊ 围棋棋手等级的名称:段位。
⒋ 古同“缎”,绸缎。
⒌ 古同“锻”,锻炼。
⒍ 姓。
sect、segment
形声
section, piece, divi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