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终之具,指棺、槨等。
(一)、送终之具,指棺、槨等。
《新唐书·韦弘机传》:“太子 弘 薨,詔 蒲州 刺史 李冲寂 治陵,成而玄堂阸,不容终具,将更为之。”
终(zhōng)
终(終)
⒈ 末了(
),完了( ),与“始”相对:年终。终场(末了一场)。终极。终审(司法部门对案件的最后判决)。终端。靡不有初,鲜克有终(人们做事无不有开头,而很少能坚持到底)。⒉ 从开始到末了:终年。终生。饱食终日。
⒊ 人死:临终。送终。
⒋ 到底,总归:终归。终究。终于。终将成功。
⒌ 姓。
death、end、eventually、finis
末、初、始
形声:从纟、冬声
end; finally, in the end
具(jù)
具
⒈ 器物:器具。
⒉ 备有:具备。具有。别具只眼(形容具有独到的眼光和见解)。
⒊ 备,办:具呈。具结。具名。具领。敬具菲酌。
⒋ 古同“俱”,都,完全。
⒌ 量词,用于某些器物和棺材、尸体:座钟一具。一具男尸。
tool、utensil、possess、provide
会意
tool, implement; draw up, wri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