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恨:挟嫌报复。
(一)、心怀怨恨。
鲁迅 《集外集拾遣补编·文摊秘诀十条》:“倘有人作文攻击,可说明此人曾来投稿,不予登载,所以挟嫌报复。” 洪深 《冯大少爷》:“生之旧御,以生购新车与 金六保 哄,致失生欢,遂挟嫌向 陈 发外室事,婢僕復从傍怂恿。”
挟嫌,拼音xié xián,怀着怨恨。
挟(xié jiā)
挟(挾)
⒈ 用胳膊夹着:挟持。挟山超海(喻不可能做到的事)。
⒉ 倚仗势力或抓住人的弱点强迫人服从:要(
)挟。挟制。挟势(仗势)。⒊ 心里怀着(怨恨等):挟恨。挟怨。挟嫌。
挟(挾)
⒈ 古同“夹”,从物体两边钳住。
hold
形声:从扌、夹声
clasp under arm; hold to bosom
嫌(xián)
嫌
⒈ 可疑之点:嫌疑。避嫌。涉嫌。
⒉ 厌恶,不满意:嫌恶(
)。嫌弃。讨人嫌。⒊ 怨:尽释前嫌。嫌隙(由猜疑而形成的仇怨)。
suspicion、ill will、mind、dislike
形声:从女、兼声
hate, detest; suspect; criticiz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