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定颁布。 洪深 《戏的念词与诗的朗诵》六:“教育部颁定的《中华新韵》后附《国音简说》,有关于口语的一条。”
(一)、审定颁布。
洪深 《戏的念词与诗的朗诵》六:“教育部颁定的《中华新韵》后附《国音简说》,有关于口语的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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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bān)
颁(頒)
⒈ 发下:颁发。颁布。颁赏。颁示。颁行。
⒉ 古同“班”、“斑”,头发花白。
issue、promulgate
形声:从页、分声
confer, bestow; publish, promulgate
定(dìng)
定
⒈ 不动的,不变的:定额。定价。定律。定论。定期。定型。定义。定都(
)。定稿。定数( )(a.规定数额;b.指天命;c.规定的数额)。断定。规定。鉴定。⒉ 使不变动:定案。定罪。决定。确定。
⒊ 平安,平靖(多指局势):大局已定。
⒋ 镇静,安稳(多指情绪):心神不定。
⒌ 确凿,必然的:必定。镇定。
⒍ 预先约妥:定计。定情。定货。定做。
⒎ 姓。
book、order、decide、fix、stable、surely、calm
订
会意:从宀、从正
decide, settle, fi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