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古代传授《诗》学,圴配以弦乐歌咏,故称“弦歌”。后因指礼乐教化、学习诵读为“弦歌”。《韩诗外传》卷一:“原宪 居 鲁,环堵之室,茨以蒿莱,蓬户瓮牖,桷桑而无枢,上漏下湿,匡坐而絃歌。”《孔子家语·在厄》:“孔子 不得行。絶粮七日,外无所通,蔾羹不充,从者皆病。孔子 愈慷慨讲诵,絃歌不衰。”宋 张孝祥《六州歌头》词:“洙 泗 上,絃歌地,亦羶腥。”元 李冶《敬斋古今黈》卷一:“古《诗》三百五篇,皆可声之琴瑟。口咏其辞,而以琴瑟和之,所谓絃歌也。古人读《诗》者皆然。”清 陈梦雷《寄答李厚庵百韵》:“比屋闻絃歌,童叟朴以庄。”参见“弦歌”。
(二)、依琴瑟而咏歌。《西京杂记》卷一:“高帝 戚夫人 善鼓瑟击筑,帝常拥夫人倚瑟而絃歌。”南朝 宋 鲍照《夜听妓》诗之二:“兰膏消耗夜转多,乱筵杂坐更絃歌。”唐 无名氏《冥音录》:“崔氏 性酷嗜音,虽贫苦求活,常以絃歌自娱。”清 俞蛟《潮嘉风月记·丽景》:“舟中妓女,亲生者少,皆买自贫家,或得诸他舟,教习絃歌。”参见“弦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