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告示颁示国人
(一)、发布;通告。谓公布出来,使人知晓。
宋 袁褧 《枫窗小牍》卷下:“宜付史舘,颁示天下,賫卷中使则 焦楚鍠 也。” 清 夏燮 《中西纪事·猾夏之渐》:“续增若干款,颁示各省督抚将军遵照办理。”《清史稿·后妃传·文宗孝钦显皇后》:“两太后以 文宗 赐 同道堂 小璽铃识,仍以上旨颁示。”
(二)、谓赐给观看。
宋 范仲淹 《与韩魏公鈐书》:“又颁示北岳碑,真雄文健笔,高古相称。” 宋 曾巩 《史馆申请三道札子》:“德音行事,外廷有所未闻,及自来更有纪述,发明文字,藏在宫禁者,欲乞特赐颁示,以凭论次。”
颁示,读音为bān shì,是一个汉语词语,意思是赐给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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