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时官府中办理文书的小官吏。
(一)、官府中的小吏。
《北齐书·彭城王浟传》:“守令参佐,下及胥吏,行游往来,皆自賚粮食。” 唐 柳宗元 《梓人传》:“郡有守,邑有宰,皆有佐政,其下有胥吏。” 宋 程大昌 《演繁露续集·太祖右文》:“武人多不知书,案牘、法令、书判、行移悉仰胥吏。” 清 钱谦益 《与蒋明府论优免事宜》:“窃见所颁书册,似犹出胥吏笔牘,有意上下其手,未经台览者也。” 梁启超 《变法通议》:“官制不善,习非所用,用非所习,委权胥吏,百弊蝟起。”
“胥”指的是一种基层的办事人员,即政府将平民按户口加以控制,并从中选拔出“有才智者”加以管理。“吏”本是指替天子管理臣民、处理政务的人,即“官”。一般认为,汉代以后“吏”逐渐专指小吏和差役,即没有官位的官府工作人员。有人这样形容它与“官”的区别:“官如大鱼吏小鱼,完粮之民且沮洳,官如虎,吏如猫,具体而微舐人膏”。由于两者都是指代官府的各类办事人员和差役,后世遂有人将胥、吏并称。
low-level government official (in former tim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