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廷的众臣。《左传·僖公十八年》:“卫侯 以国让父兄子弟及朝众,曰:‘苟能治之,燬 请从焉。’”
(一)、朝廷的众臣。
《左传·僖公十八年》:“ 卫侯 以国让父兄子弟及朝众,曰:‘苟能治之, 燬 请从焉。’”
朝(zhāo cháo)
众(zhò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