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 清 两代由朝廷派员复审死刑案件的一种制度。始于 明 天顺 三年。每年霜降后,三法司(刑部、都察院、大理寺)把已判死刑尚未执行的重囚犯罪情节,摘要制册,送九卿各官详审,分列“情实”、“缓决”、“可矜”、“可疑”、“留养承嗣”等类,上呈皇帝裁决。《明史·刑法志二》:“﹝ 永乐 ﹞十七年令在外死罪重囚,悉赴京师审録…… 天顺 三年令每岁霜降后,三法司同公、侯、伯会审重囚,谓之朝审。”清 王士禛《居易录谈》卷中:“予每遇秋审朝审,必尽言以俟诸公决择,不敢缄口。”《天雨花》第六回:“话説此时八月,正当朝审,合省犯人,都解到省城按察司监内来。”清 代朝审与秋审并行,处京师案件称朝审,处理外省案件称秋审。先朝审,后秋审。参阅《清通典·刑法四·刑制》。
(一)、明 清 两代由朝廷派员复审死刑案件的一种制度。始于 明 天顺 三年。每年霜降后,三法司(刑部、都察院、大理寺)把已判死刑尚未执行的重囚犯罪情节,摘要制册,送九卿各官详审,分列“情实”、“缓决”、“可矜”、“可疑”、“留养承嗣”等类,上呈皇帝裁决。
《明史·刑法志二》:“﹝ 永乐 ﹞十七年令在外死罪重囚,悉赴京师审録…… 天顺 三年令每岁霜降后,三法司同公、侯、伯会审重囚,谓之朝审。” 清 王士禛 《居易录谈》卷中:“予每遇秋审朝审,必尽言以俟诸公决择,不敢缄口。”《天雨花》第六回:“话説此时八月,正当朝审,合省犯人,都解到省城按察司监内来。” 清 代朝审与秋审并行,处京师案件称朝审,处理外省案件称秋审。先朝审,后秋审。参阅《清通典·刑法四·刑制》。
朝(zhāo cháo)
朝
⒈ 早晨:朝阳。朝晖。朝暮。朝霞。朝气。朝思暮想。朝令夕改。朝秦暮楚(喻反复无常)。
⒉ 日,天:今朝。明朝。
朝
⒈ 向着,对着:朝向。朝前。朝阳。坐北朝南。
⒉ 封建时代臣见君;亦指宗教徒的参拜:朝见。朝拜。朝圣。朝香。朝仪。
⒊ 封建时代帝王接见官吏,发号施令的地方,与“野”相对:朝廷。上朝。退朝。朝野。朝政。朝臣。朝议。朝房。
⒋ 称一姓帝王世代相继的统治时代;亦称某一个皇帝统治的时期:朝代。唐朝。
⒌ 〔朝鲜族〕a.中国少数民族之一,主要分布于吉林、黑龙江和辽宁等省;b.朝鲜和韩国的民族。
⒍ 姓。
towards
晨、夕、野、暮
会意
dynasty; morning
审(shěn)
审(審)
⒈ 详细,周密:审慎。审视。
⒉ 仔细思考,反复分析、推究:审查。审定。审订。审核。审美。审计。审评。审时度势。
⒊ 讯问案件:审理。审判。审讯。公审。
⒋ 知道:不审近况如何?
⒌ 一定地,果然:审如其言。
careful、examine、interrogate、know
原为会意
examine, investigate; jud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