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奏章。
(一)、犹奏章。
宋 孔平仲 《孔氏谈苑·熙河之师》:“ 高若訥 作中丞,与小黄门同监修祭器,遂同书奏状,议者非之。” 明 郎瑛 《七修类稿·诗文一·各文之始》:“奏疏之名不一:曰上疏,曰上书,曰奏剳,曰奏状,曰奏议。恐其漏泄,俱封囊以进,故谓之封事。臣告君之辞也。” 清 恽敬 《上董蔗林中堂书》:“下之於上也,有奏状之言,有制詔之辞……易矣而实难。”
《读易详说》,亦称《读易老人解说》,南宋李光撰。 李光(1078-1159),字泰发,一字泰定,号转物居士,越州上虞(今属浙江)人,崇宁五年(1106)进士,官至吏部尚书、参知政事。晚年因反对“和议”触犯秦桧,迁谪岭南,自号读易老人,日讲《周易》一卦,因著《易传》十卷,即为《读易详说》。
奏(zòu)
奏
⒈ 作乐(
),依照曲调吹弹乐器:演奏。奏国歌。奏鸣曲。⒉ 封建时代臣子对皇帝陈述意见或说明事情:启奏。奏议。奏疏。奏折。奏本。奏对。
⒊ 呈现,取得:奏效。奏功。奏捷(取得胜利)。大奏奇功。
achieve、play music、present a memorial to an emperor
会意
memorialize emperor; report
状(zhuàng)
状(狀)
⒈ 形容,样子:状貌。奇形怪状。
⒉ 情况,情形:状况。病状。现状。
⒊ 叙述,描写:状语。状其事。写情状物。
⒋ 旧时叙述事件的文辞:行状。诉状。供状。
⒌ 特种格式的凭证:奖状。委任状。
account、certificate、condition、shape、state、written complaint
形声:从犬、爿(zhuànɡ)声
form; appearance; shape; offici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