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死后授予某种官职、称号等。,
(一)、死后赠官。《后汉书·公孙述传》:“初, 常少 、 张隆 劝 述 降,不从,并以忧死。帝下詔追赠 少 为太常, 隆 为光禄勋。” 唐 韩愈 《马府君行状》:“其弟少府监 畅 ,上印綬,求追赠。” 宋 高承 《事物纪原·崇奉褒册·追赠》:“自 武王 克 商 ,追王 太王 王季 ,故后代有追諡、追尊之典,两 汉 逮今,人臣亦有追赠之制。” 清 昭槤 《啸亭杂录·醉公》:“后 乾隆 戊戌復 睿 邸,追赠公王爵。”
追赠造句
1、灵柩送到京都安葬,追赠大司空,谥号康。
2、卫瓘死后多年,经过他的女儿以及朝臣们上书,卫瓘一案才得以昭雪,晋惠帝下诏追赠卫瓘假黄钺、兰陵郡公,追谥成公。
3、周处最后英勇战死沙场,西晋惠帝追赠为平西将军、元帝谥为孝侯。
4、此皆王安石之过也,今日其亡,不加鞭鞑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