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治理和役使民众。
(二)、谓善于使用人。
(一)、治理和役使民众。
《国语·鲁语上》:“夫惠本而后民归之志,民和而后神降之福……是以用民无不听,求福无不丰。”《吕氏春秋·用民》:“用民有纪有纲。壹引其纪,万目皆起;壹引其纲,万目皆张。”
(二)、谓善于使用人。
《墨子·亲士》:“太上无败;其次,败而有以成,此之谓用民。”
用民,拼音yòng mín,注音 ㄩㄥˋ ㄇㄧㄣˊ,指治理和役使民众;或谓善于使用人。
用(yòng)
用
⒈ 使人或物发挥其功能:使用。用心。用兵。用武。
⒉ 可供使用的:用品。用具。
⒊ 进饭食的婉辞:用饭。
⒋ 花费的钱财:费用。用项。用资。
⒌ 物质使用的效果:功用。有用之才。
⒍ 需要(多为否定):不用多说。
⒎ 因此:用此。
Use、Using、by、with、dispend
象形:像桶之形
use, employ, apply, operate; use
民(mín)
民
⒈ 以劳动群众为主体的社会基本成员:人民。民主。民国。民法。公民(在一国内有国籍,享受法律上规定的公民权利并履行公民义务的人)。国民(具有国籍的人)。
⒉ 指人或人群:居民。民族。
⒊ 劳动大众的,非官方的:民间。民歌。民谚。民风。民情。
⒋ 某族的人:汉民。回民。
⒌ 从事不同职业的人:农民。渔民。
⒍ 非军事的:民品。民航。
⒎ 同“苠”。
civilian、folk、the people
官
象形
people, subjects, citize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