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言所在地。《史记·平準书》:“郡不出铁者,置小铁官,便属在所县。”《后汉书·光武帝纪下》:“﹝ 建武 十四年﹞十二月癸卯,詔 益 凉 二州奴婢,自八年以来自讼在所官,一切免为庶人,卖者无还直。”杨树达《积微居读书记·后汉书·光武纪下》“詔 益 梁 二州奴婢”:“在‘在所’今言‘所在地’,‘在所官’谓所在地之官署。”《宋书·孝武帝纪》:“凡诸守莅亲民之官,可详申旧条,勤尽地利。力田善蓄者,在所具以名闻。”《新唐书·藩镇传·李正己》:“政令严酷,在所不敢偶语,威震邻境。”
(一)、犹言所在地。
《史记·平準书》:“郡不出铁者,置小铁官,便属在所县。”《后汉书·光武帝纪下》:“﹝ 建武 十四年﹞十二月癸卯,詔 益 凉 二州奴婢,自八年以来自讼在所官,一切免为庶人,卖者无还直。” 杨树达 《积微居读书记·后汉书·光武纪下》“詔 益 梁 二州奴婢”:“在‘在所’今言‘所在地’,‘在所官’谓所在地之官署。”《宋书·孝武帝纪》:“凡诸守莅亲民之官,可详申旧条,勤尽地利。力田善蓄者,在所具以名闻。”《新唐书·藩镇传·李正己》:“政令严酷,在所不敢偶语,威震邻境。”
在所是汉语词语,有所在地、立身之地等义。出自《史记·平准书》等。
在(zài)
在
⒈ 存,居:存在。健在。青春长在。
⒉ 存留于某地点:在家。在职。在位。
⒊ 关于某方面,指出着重点:在于(a.指出事物的本质所在,或指出事物以什么为内容;b.决定于)。在乎。事在人为。
⒋ 表示动作的进行:他在种地。
⒌ 介词,表示事情的时间、地点、情形、范围等:在逃。在望。在握。在理。在朝(
)。在野。在世。⒍ 和“所”连用,表示强调:在所不辞。无所不在。
be、depend on、exist、at、in
正在
形声:从土、才声
be at, in, on; consist in, rest
所(suǒ)
所
⒈ 处,地方:住所。哨所。场所。处所。
⒉ 机关或其他办事的地方的名称:研究所。派出所。
⒊ 量词,指房屋:一所四合院。
⒋ 用在动词前,代表接受动作的事物:所部(所率领的部队)。所谓(a.所说的;b.某些人所说的,含不承认意)。无所谓(不关紧要,不关心)。所有。各尽所能。所向无敌。有所不为而后可以有为。
⒌ 用在动词前,与前面的“为”或“被”字相应,表示被动的意思:为人所敬。
⒍ 姓。
place、that、those
形声:右形左声
place, location; numerary adjun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