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法 bā fǎ

词语解释

(一)、周代管理百姓的通法。《周礼·天官·大宰》:“以八灋治官府:一曰官属,以举邦治;二曰官职,以辨邦治;三曰官联,以会官治;四曰官常,以听官治;五曰官成,以经邦治;六曰官灋,以正邦治;七曰官刑,以纠邦治;八曰官计,以弊邦治。”《南史·宋武帝纪》:“九伐之道既敷,八法之化自理。”
(二)、明 初吏部考察官吏,不称职的分老疾、疲软、贪酷、不谨四项。成化 时加才力不及一项。清 代分贪、酷、疲软无为、不谨慎、年老、有疾、浮躁、才力不足八种情况,而分别加以处置,称八法。《清会典·吏部·考功清吏司》:“纠以八法:曰贪,曰酷,曰罢软无为,曰不谨,曰年老,曰有疾,曰浮躁,曰才力不及。”参阅 清 章学诚《丙辰札记》。清 唐孙华《寿王冰庵太守五十韵》:“九閽深詄荡,八法长奸欺。”
(三)、汉字笔画有侧(点)、勒(横)、努(直)、趯(钩)、策(斜画向上)、掠(撇)、啄(右边短撇)、磔(捺),谓之八法。多以指书法。南朝 宋 鲍照《飞白书势铭》:“超工八法,尽奇六文。”唐 沉传师《次潭州酬唐侍御姚员外题示》诗:“鏘金七言凌 老杜,入木八法蟠高轩。”清 冯桂芬《顾南林年丈七十寿序》:“工诗文,精八法,尤长径尺外大字。”

详细解释

(一)、周代管理百姓的通法。

《周礼·天官·大宰》:“以八灋治官府:一曰官属,以举邦治;二曰官职,以辨邦治;三曰官联,以会官治;四曰官常,以听官治;五曰官成,以经邦治;六曰官灋,以正邦治;七曰官刑,以纠邦治;八曰官计,以弊邦治。”《南史·宋武帝纪》:“九伐之道既敷,八法之化自理。”

(二)、 明 初吏部考察官吏,不称职的分老疾、疲软、贪酷、不谨四项。

成化 时加才力不及一项。 清 代分贪、酷、疲软无为、不谨慎、年老、有疾、浮躁、才力不足八种情况,而分别加以处置,称八法。《清会典·吏部·考功清吏司》:“纠以八法:曰贪,曰酷,曰罢软无为,曰不谨,曰年老,曰有疾,曰浮躁,曰才力不及。”参阅 清 章学诚 《丙辰札记》。 清 唐孙华 《寿王冰庵太守五十韵》:“九閽深詄荡,八法长奸欺。”

(三)、汉字笔画有侧(点)、勒(横)、努(直)、趯(钩)、策(斜画向上)、掠(撇)、啄(右边短撇)、磔(捺),谓之八法。多以指书法。

南朝 宋 鲍照 《飞白书势铭》:“超工八法,尽奇六文。” 唐 沉传师 《次潭州酬唐侍御姚员外题示》诗:“鏘金七言凌 老杜 ,入木八法蟠高轩。” 清 冯桂芬 《顾南林年丈七十寿序》:“工诗文,精八法,尤长径尺外大字。”

英语翻译

eight methods of treatment (TCM)

词语分字解释


  • (bā)

    基本字义

    bā(ㄅㄚ)

    ⒈  数名,七加一(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捌”代):八面玲珑。八卦(《周易》中的八种基本图形)。

    汉英互译

    eight

    造字法

    指事

    English

    eight; all around, all sides


  • (fǎ)

    基本字义

    fǎ(ㄈㄚˇ)

    ⒈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法办。法典。法官。法规。法律。法令。法定。法场。法理。法纪。法盲。法人(“自然人”的对称。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法制。法治。犯法。守法。合法。宪法(国家的根本大法)。政法。奉公守法。逍遥法外。

    ⒉  处理事物的手段:办法。设法。手法。写法。

    ⒊  仿效:效法。

    ⒋  标准,规范,可仿效的:法式。法帖。

    ⒌  佛家的道理:佛法。法号。法轮。法像。法门。

    ⒍  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法师。法器。法事。

    ⒎  指“法国”:法文。法式大菜。

    ⒏  姓。

    汉英互译

    divisor、follow、law、standard

    造字法

    会意:从氵、从去

    English

    law, rule, regulation, statute; France, Fren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