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指妇女再嫁。醮(jiào)。
(一)、再次斟酒。古代行冠礼时的一种仪式。
《仪礼·士冠礼》:“加皮弁如初仪,再醮摄酒,其他皆如初。”
(二)、古代行婚礼时,父母给子女酌酒的仪式称“醮”。因称男子再娶或女子再嫁为“再醮”。
元 、 明 以后专指妇女再嫁。《孔子家语·本命》:“﹝女子﹞夫死从子,言无再醮之端。” 王肃 注:“始嫁言醮礼,无再醮之端,言不改事人也。”《北齐书·羊烈传》:“一门女不再醮。” 宋 楼钥 《骆观国墓志铭》:“鰥居二十餘年,不復再醮。”《明史·徐文华传》:“中人之家不取再醮之妇。”
旧时汉族婚俗之一。醮,古代原系酌酒之意,指单方面的敬酒,再醮即第二次敬酒。周代作为礼俗除行于加冠礼和及笄礼外,亦为婚礼仪式之一。封建社会视寡妇再嫁为奇耻大辱,所谓“从一而终”是旧时妇女必须遵循的节操。寡妇改嫁称再醮,必经族长同意,否则不允。"似乎昆虫也要贞节,续弦或再醮,连做药资格也丧失了。"——鲁迅《父亲的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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