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犯 zá fàn

词语解释

古代指各专类罪名以外的其他罪名。

详细解释

(一)、古代指各专类罪名以外的其他罪名。

《唐律疏议·杂律上》:“ 李悝 首制经法,而有杂法之目……然至 后周 ,更名杂犯律。 隋 又去‘犯’,还为杂律。诸篇罪名,各有条例,此篇拾遗补闕,错综成文,班杂不同,故次诈伪之下。”《宋史·刑法志》:“杂犯死罪条目至多,官吏儻不尽心,岂无枉滥?”《西游记》第十九回:“与你有甚相干,你把我大门打破?你且去看看律条,打进大门而入,该个杂犯死罪哩!”

百度百科释义

古代指各专类罪名以外的其他罪名

词语分字解释


  • (zá)

    基本字义

    杂(雜)zá(ㄗㄚˊ)

    ⒈  多种多样的,不单纯的:杂乱。杂沓。杂感。杂志。杂货。杂居。杂务。杂品。错综复杂。私心杂念。

    ⒉  混合:夹杂。混杂。杂交。

    汉英互译

    miscellaneous、mixed、sundry

    相关字词

    造字法

    原为形声

    English

    mixed, blended; mix, mingle


  • (fàn)

    基本字义

    fàn(ㄈㄢˋ)

    ⒈  抵触,违反:犯规。犯法。犯罪。犯颜(旧时指冒犯君王或尊长的威严)。犯讳。

    ⒉  违反法律的人,有罪的人:犯人。罪犯。

    ⒊  侵害,进攻:侵犯。秋毫无犯。

    ⒋  触发,发作:犯病。犯愁。犯疑。

    ⒌  做错事情:犯错误。

    汉英互译

    commission、infract、perpetrate

    造字法

    形声:左形右声

    English

    commit crime, violate; crimi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