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判决。
(一)、审理判决。
《南齐书·武帝纪》:“戊戌,詔曰:‘水潦为患,星纬乖序,京都囚繫,可尅日讯决;诸远狱委刺史以时察判。’”
察(chá)
察
⒈ 仔细看,调查研究:察看。察核。观察。考察(a.实地观察调查,如“科学察察”;b.细致深刻地观察,如“科学研究要勤于察察和思考”)。察觉。察访。察勘。察探。明察秋毫(“秋毫”指秋天鸟兽身上新长的细毛,喻为人精明,任何小问题都看得清楚)。
examine、look into、scrutinize
形声:从宀、祭声
examine, investigate; notice
判(pàn)
判
⒈ 区别,分辨,断定:判明。判辨。判据。判读(利用已知的视觉信息符号来判断新获得的视觉信息的含义)。判断。
⒉ 分开,截然不同:判然。判若两人。判若鸿沟。
⒊ 评定:裁判。谈判。判卷子。
⒋ 司法机关对案件的裁决:判词。判决。判案。
⒌ 古代官名:通判。判官(中国唐、宋两代辅助地方长官处理公事的人员,传说中借指阎王手下管生死簿的官)。
decide、distinguish、judge、obviously、sentence
形声:从刂、半声
judge; discriminate; conclu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