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谓不立文字。
(二)、放弃文业。如:弃文经商。
(一)、谓不立文字。
明 宋濂 《<水云亭小稿>序》:“所谓传心之法,固在于所当急,而一切弃文而弗讲,吾未见其可也。”
(二)、放弃文业。如:弃文经商。
弃(qì)
弃
⒈ 舍去,扔掉:抛弃。遗弃。弃权。弃市(古代在闹市执行死刑,并将尸体暴露街头)。弃世(超出世俗或指去世)。弃养(父母死亡的婉辞)。弃置不顾。弃瑕录用。
abandon、discard、throw away
取
原为会意
reject, abandon, discard
文(wén)
文
⒈ 事物错综所造成的纹理或形象:灿若文锦。
⒉ 刺画花纹:文身。
⒊ 记录语言的符号:文字。文盲。以文害辞。
⒋ 用文字记下来以及与之有关的:文凭。文艺。文体。文典。文苑。文献(指有历史价值和参考价值的图书资料)。文采(a.文辞、文艺方面的才华;b.错杂艳丽的色彩)。
⒌ 人类劳动成果的总结:文化。文物。
⒍ 自然界的某些现象:天文。水文。
⒎ 旧时指礼节仪式:虚文。繁文缛节(过多的礼节仪式)。
⒏ 文华辞采,与“质”、“情”相对:文质彬彬。
⒐ 温和:文火。文静。文雅。
⒑ 指非军事的:文职。文治武功(指礼乐教化和军事功绩)。
⒒ 指以古汉语为基础的书面语:文言。文白间杂。
⒓ 专指社会科学:文科。
⒔ 掩饰:文过饰非。
⒕ 量词,指旧时小铜钱:一文不名。
⒖ 姓。
character、civil、gentle、language、paint over、writing
白、武
象形
literature, culture, wri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