抛弃亲族。
(一)、抛弃亲族。
《国语·周语中》:“且夫兄弟之怨,不徵於他,徵於他,利乃外矣。章怨外利,不义;弃亲即 翟 ,不祥;以怨报德;不仁。”
弃(qì)
弃
⒈ 舍去,扔掉:抛弃。遗弃。弃权。弃市(古代在闹市执行死刑,并将尸体暴露街头)。弃世(超出世俗或指去世)。弃养(父母死亡的婉辞)。弃置不顾。弃瑕录用。
abandon、discard、throw away
取
原为会意
reject, abandon, discard
亲(qīn qìng)
亲(親)
⒈ 有血统或夫妻关系的:亲属。亲人。亲缘。双亲(父母)。亲眷。
⒉ 婚姻:亲事。
⒊ 因婚姻联成的关系:亲戚。亲故。亲邻。亲朋。
⒋ 称呼同一地方的人:乡亲。
⒌ 本身,自己的:亲睹。亲聆。亲笔。
⒍ 感情好,关系密切:亲密。相亲。亲睦。亲疏。
⒎ 用嘴唇接触表示喜爱:亲吻。
亲(親)
⒈ 〔亲家〕夫妻双方的父母彼此的关系或称呼(“家”读轻声)。
benignity、for oneself、parent、relative
疏
原为形声
relatives, parents; intimate the hazel nut or filbert tree a thorny tre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