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 代三司中度支使所分掌的八项政务。
(一)、宋 代三司中度支使所分掌的八项政务。
《宋史·职官志二》:“度支分掌八案:一曰赏给案,二曰钱帛案,三曰粮料案,四曰常平案,五曰发运案,六曰骑案,七曰斛斗案,八曰百官案。”
八(bā)
八
⒈ 数名,七加一(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捌”代):八面玲珑。八卦(《周易》中的八种基本图形)。
eight
指事
eight; all around, all sides
案(àn)
案
⒈ 长形的桌子或架起来代替桌子用的长木板:案子。案板。书案。条案。拍案而起。
⒉ 提出计划、方法和建议的文件或记录:档案。备案。议案。提案。方案。有案可查。案卷。案牍。
⒊ 事件,特指涉及法律问题的事件:惨案。血案。案件。案例。案犯。破案。
⒋ 古代有短脚盛食物的木托盘:举案齐眉(形容夫妻相敬)。
⒌ 同“按”。
case、desk、file、law case、record、table
形声:从木、安声
table, bench; legal ca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