谓揭发他人而免于连坐。《续资治通鉴·宋仁宗庆历五年》:“坐繆举而许首免,盖责其当察所举者之不法也。致仕官既谢事,不当与在职者同责。”
(一)、谓揭发他人而免于连坐。
《续资治通鉴·宋仁宗庆历五年》:“坐繆举而许首免,盖责其当察所举者之不法也。致仕官既谢事,不当与在职者同责。”
首(shǒu)
免(miǎ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