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裁定或判决体育界担任裁决评判工作的人
(一)、法院根据事实,依照法律,对诉讼案件加以裁定和判决。
李大钊 《“五一”MayDay运动史》:“三人的裁判,过了四个月才确定了。检察官要求死刑,但陪审很公平持正。” 蹇先艾 《水葬》:“文明的 桐村 向来没有什么村长……等等名目,犯罪的人用不着裁判,私下都可以处置。”
(二)、泛指对事情的是非曲直进行评判。
鲁迅 《呐喊·一件小事》:“以前的事姑且搁起,这一大把铜元又是什么意思?奖他么?我还能裁判车夫么?我不能回答自己。” 老舍 《二马》第四段九:“ 伊太太 看两个姑娘辩论,心中有点发酸。她向来是裁判一切的,那能光听着她们瞎说。”
(三)、根据体育运动的竞赛规则,对运动员的竞赛成绩和在竞赛中发生的问题作出评判。
(四)、指在体育竞赛中执行评判工作的人。
柯岩 《快活的小诗·看球记》:“看球应该像裁判一样公平。”
裁判,是体育比赛中负责维持赛场秩序,执行比赛规则的职位或人物。许多国际比赛中的裁判必须从比赛双方的国家以外的第三国中选出,以示独立、公正和无利益冲突。足球裁判由于多半穿黑色服装,因此经常称为“黑衣法官”,球类运动中的裁判又叫球证。
hand down court decision; judge; pass sentences; refree; umpire
裁(cái)
裁
⒈ 用剪子剪布或用刀子割纸:裁剪。裁缝。裁衣。对裁。
⒉ 减除,去掉一部分:裁减。裁军。裁员。
⒊ 决定,判断:裁判。裁夺(考虑决定)。裁决。裁度(
)。裁断。⒋ 安排取舍:体裁。别裁。独出心裁。
⒌ 节制,抑止:制裁。独裁。
⒍ 杀:自裁。
⒎ 古同“才”,仅,方。
cut into parts、dismiss、judge、reduce
形声
cut out; decrease
判(pàn)
判
⒈ 区别,分辨,断定:判明。判辨。判据。判读(利用已知的视觉信息符号来判断新获得的视觉信息的含义)。判断。
⒉ 分开,截然不同:判然。判若两人。判若鸿沟。
⒊ 评定:裁判。谈判。判卷子。
⒋ 司法机关对案件的裁决:判词。判决。判案。
⒌ 古代官名:通判。判官(中国唐、宋两代辅助地方长官处理公事的人员,传说中借指阎王手下管生死簿的官)。
decide、distinguish、judge、obviously、sentence
形声:从刂、半声
judge; discriminate; conclu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