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1982年中国农村中和基层政权组织相结合的集体所有制经济组织。属县领导。1958年在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基础上建立。内部分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经济制度和按劳分配的原则。一般一乡建立一社,政社合一。1978年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普遍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1982年12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宪法规定设立乡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后,人民公社遂告解体。,
人民公社造句
1、过去荒凉的山村已发展成为欣欣向荣的人民公社。
2、赤脚医生是指我国农村人民公社时期,生产大队中不脱产的初级卫生保健人员。
3、人民公社化运动,最终将土地私有权制度改造成了集体所有,统一经营使用的集体所有权制度。
4、在人民公社化运动的高潮,许多地方取消了合作化初期的评工记分制,代之以社员均分收成。
5、可惜竹篮打水一场空,因为那里被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