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的组成部门,是国家主管财政收支、财税政策、国有资本金基础工作的宏观调控部门详细解释 主要职责 (一)拟订和执行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及其他有关政策;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中央与地方、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 (二)拟订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和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章制度;组织涉外财政、债务的国际谈判并草签有关协议、协定。 (三)编制年度中央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报告中央、地方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管理中央各项财政收入,管理中央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有关政府性基金。 (四)提出税收立法计划,与国家税务总局共同审议上报税法和税收条例草案;根据国家预算安排,确定财政税收收入计划;提出税种增减、科目税率调整、减免税和对中央财政影响较大的临时特案减免税的建议;参加涉外税收和国际关税谈判,签订涉外税收协议、协定草案;制定国际税收协议和协定范本;承办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五)管理中央公共财政支出;拟订和执行政府并购政策;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和财政预算内的国际收支;制定需要全国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拟订和执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 (六)拟订和执行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管理中央财政支持企业的支出;拟订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通则》;负责监管中央直管企业财务,管理国有资本收益;汇总分析全国企业年度财务决算;负责资产评估行业的行政管理。 (七)办理和监督中央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中央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中央财政投入的挖潜改造资金和新产品试制费;负责农业综合开发;拟订并监督执行《企业财务通则》。 (八)管理中央财政社会保障支出;拟订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 (九)拟订和执行政府国内债务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编制国债发行计划;拟订政府外债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承担外国政府贷款、世界银行贷款、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和日本输出入银行贷款的对外谈判与磋商业务;代表中国政府参加国际财政组织。 (十)拟订和监督执行会计规章制度、《企业会计准
Ministry of Finance
财(cái)
财(財)
⒈ 金钱和物资:财产。财富。财经。财贸。财东。财政。财务。财会(
)。wealth、money
形声:从贝、才声
wealth, valuables, riches
政(zhèng)
政
⒈ 治理国家事务:政治。政府。政党。政权。政纲。政策。政令。政绩。政见。政客(为个人或某一集团利益从事政治活动的人)。政局。政变。参政。议政。
⒉ 国家某一部门主管的业务:财政。邮政。民政。
⒊ 家庭或集体生活中的事务:家政。
⒋ 姓。
certain administrative aspects of government、politics
形声:从攵、正声
government, political affairs
部(bù)
部
⒈ 全体中的一份:部分(“分”读轻声)。外部。腹部。局部。全部。部件。部位(位置)。
⒉ 机关企业按业务范围分设的单位:外交部。编辑部。部队(军队)。
⒊ 具有统属关系:所部五十人。部下。部将。部属。部首。部落(
)。⒋ 安置安排:部署。
⒌ 量词:一部小说。三部汽车。
part、board、ministry、office
形声:右形左声
part, division, se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