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语。所解的义理。
(一)、佛教语。所解的义理。
隋 智顗 《四教仪》卷一:“夫教是能詮,理是所詮,故因理设教,因教显理。” 章炳麟 《建立宗教论》:“彼以此五尘者亦有能詮,亦有所詮。此法尘者惟有能詮,絶无所詮。”
所诠,读音suǒ quán,汉语词语,佛教语,所解的义理。
所(suǒ)
所
⒈ 处,地方:住所。哨所。场所。处所。
⒉ 机关或其他办事的地方的名称:研究所。派出所。
⒊ 量词,指房屋:一所四合院。
⒋ 用在动词前,代表接受动作的事物:所部(所率领的部队)。所谓(a.所说的;b.某些人所说的,含不承认意)。无所谓(不关紧要,不关心)。所有。各尽所能。所向无敌。有所不为而后可以有为。
⒌ 用在动词前,与前面的“为”或“被”字相应,表示被动的意思:为人所敬。
⒍ 姓。
place、that、those
形声:右形左声
place, location; numerary adjunct
诠(quán)
诠(詮)
⒈ 解释:诠解。诠注。诠释。诠证。诠言。诠次(a.条理、层次,如“辞无诠诠”;b.选择和编排,如“诠诠不精,致有差误”)。
⒉ 事物的理:直诠(即真理)。发必中(
)诠(说出话来必定符合事理)。诠有专长。博诠多才。⒊ 分门别类的有系统的知识:诠说。哲诠。数诠。
形声:从讠、全声
explain, expound, comment 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