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府对矾实行专卖。《宋史·刘熙古传》:“建隆 二年,受詔制置 晋州 榷矾,增课八十餘万緡。”
(一)、官府对矾实行专卖。
《宋史·刘熙古传》:“ 建隆 二年,受詔制置 晋州 榷矾,增课八十餘万緡。”
榷(què)
矾(fá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