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 代地方衙门专管缉捕的书吏。
(一)、清 代地方衙门专管缉捕的书吏。
清 黄六鸿 《福惠全书·刑名·监禁》:“刑书与捕书分班直宿,严加巡视,不得偷安。”
捕书,拼音是bǔ shū,是一个汉语词汇,释义为清代地方衙门专管缉捕的书吏。
捕(bǔ)
捕
⒈ 捉,逮:捕捉。捕获。捕杀。巡捕。缉捕。捕风捉影。
arrest、catch
逮、抓、捉、放
形声:从扌、甫声
arrest, catch, seize
书(shū)
书(書)
⒈ 成本的著作:书籍。书刊。书稿。书香。书卷气(指在说话、作文、写字、画画等方面表现出来的读书人的风格)。书生气(指读书人脱离实际的习气)。
⒉ 信:书信。书札。书简。书函。
⒊ 文件:证书。说明书。
⒋ 写字或写的字:书法。书写。书桌。书案。书画。
⒌ 写文章:大书特书。罄竹难书。
⒍ 字体:草书。隶书。楷书。
⒎ 古书名,《尚书》的简称(亦称“书经”)。
⒏ 某些曲艺形式的通称:说书。听书。
book、letter、script、write
原为形声:从聿、者声